車禍受害者起訴蘋果公司被駁回 法院稱蘋果公司不應擔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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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(jù)外媒報道,Modisette上訴案于昨日作出裁決,法院駁回上訴請求、維持原判。法院認為,對于使用其應用程序而導致的車禍應該由個人負責,而不應由蘋果負責。
2014年,iPhone用戶Garrett Wilhelm駕駛時在他的iPhone 6 Plus上使用FaceTime,導致他撞到另一輛車的后部。 事故導致5人死亡,年僅1歲的Moriah Modisette死于醫(yī)院的搶救室。她的父親James Modisette 于2017年對Apple提起訴訟,理由是Apple沒有提供安全警告,也沒有提供在駕駛時禁用FaceTime的功能。

Apple 在2014年獲得了一項專利,該專利是一個“駕駛員手持計算設(shè)備鎖定”的系統(tǒng),如果檢測到用戶正在駕駛,該系統(tǒng)將自動關(guān)閉分散注意力的電話功能,但當時蘋果并沒有將其使用在iPhone 6手機上。

Modisette家族聲稱Apple應該對此次事故負責,因為它曾考慮利用技術(shù)檢測手機上的動作并在駕駛時禁用某些功能,但最后因為擔心失去市場份額卻沒有使用該技術(shù)。
該案件于今年5月被駁回,但Modisettes家族繼續(xù)向上訴法院提起訴訟。加州上述法院于12月17日作出維持原判、駁回上訴請求的裁決。法院認為蘋果公司不應該為Moriah Modisette的死亡負責,因為“無法確定Apple的iPhone設(shè)計是他們遭受傷害的直接原因” 。
本文編輯:陳麗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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